专业名称:精神医学
专业代码:100205TK
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精神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开拓创新精神、人文素质高、实践能力强、具有终身学习和自主学习能力、具有较高科学素养和奉献精神、具有正确职业价值观和团队合作精神,掌握临床医学基础知识、精神医学和精神卫生专业知识与技能,能在医疗卫生服务部门从事精神疾病和心理障碍的预防、诊断、鉴定、治疗、康复的临床实践、教学和研究工的复合型应用型卫生人才。
(一)主干学科
基础医学 临床医学 精神医学
(二)主要课程
人体解剖学、组织胚胎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理学、医学免疫学、病原生物学、病理解剖学、病理生理学、药理学、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儿科学、妇产科学、神经病学、精神病学基础、临床心理学、心理咨询与治疗学、临床精神病学、精神药理学、儿童精神病学、司法精神病学等、个人成长与辅导
五年 限招理工
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德、智、体、美合格,按时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必修课程且成绩合格、选修课程达到学校基本要求,总学分达到本专业所修课程最低学分,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以及《遵义医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试行)》者,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在各级医疗机构在医疗卫生服务部门从事精神疾病和心理障碍的预防、诊断、鉴定、治疗、康复的临床实践与教学和研究工作,从事心理咨询与治疗、心理评估、心理卫生保健、也可以进一步攻读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